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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继续对中国轮胎征收5年反倾销税
2019.08.08   点击651次
标签: 轮胎

2019年7月25日,巴西经济部发布第505号法令,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,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:该国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,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。据悉,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,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,轮胎宽度165厘米、175厘米和185厘米,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.10.00。具体涉案企业如下:

企业名称反倾销税(美元/千克)
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1.25
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1.25
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1.25
佳通轮胎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1.25
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1.54
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1.54
山东昌丰轮胎有限公司1.29
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1.29
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1.29
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橡胶有限公司1.29
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1.29
三角轮胎有限公司1.29
肇庆骏鸿实业有限公司1.29
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1.29
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1.29
赛伦集团有限公司1.29
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1.29
其他公司1.77

巴西对中国轮胎出口巴西市场设置了很高的贸易壁垒,其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调查持续多年,涉及各大类产品。有关资料显示,2008年7月10日,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立案调查。2012年8月24日,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2018年7月27日,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

据悉,此次调查的申请人,为巴西全国轮胎产业协会(ANIP)。其反倾销复审调查期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,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至2017年。